- 竞彩足球比分周口市2017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周政土公〔2018〕第12号
- 发布时间:2018/4/16文章来源:36217次
周口市2017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于2018年4月5日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(豫政土〔2018〕468号)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河南省实施〈土地管理法〉办法》第三十六条和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被征收土地的位置、用途:
宗地一:常青路南、港纵二十路东;医院用地。
二、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地类和面积
拟征收姜庄行政村集体耕地0.0181公顷、林地0.4285公顷、建设用地1.0574公顷;姜庄行政村七组耕地1.7049公顷、林地0.1213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0229公顷、建设用地0.5117公顷;姜庄行政村五组耕地3.3849公顷、林地0.3793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0690公顷、建设用地0.1183公顷。
三、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
征地补偿标准按照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豫政〔2016〕48号)、《竞彩足球比分调整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》(周政〔2016〕51号)执行,标准为: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级区片70000元/亩、二级区片56000元/亩、三级区片46000元/亩;地上附着物由市政府对各区包干8000元/亩,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为1000元/亩。安置途径:1、货币安置;2、社保安置;3、拆迁安置。
四、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、地点
被征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,到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凡是在征地范围内抢建、抢栽、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。
五、其他
本批次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,由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并落实,具体情况经周口市国土资源局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。
特此公告。
周口市人民政府
2018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