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周口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
- 发布时间:2014/3/14文章来源:办公室48537次
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,合理配置土地资源,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,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,依据国土资源部《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10]117号),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,制定本计划。
一、指导思想
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根据2014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,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,在保护耕地、保障发展的前提下,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,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,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,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,以供应引导需求,努力盘活存量,严格控制增量,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。
二、遵循的原则
1、建设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,合理利用每寸土地,提高土地利用率。
2、充分挖掘土地市场潜能,发挥土地资产效益,增加政府土地收益。
3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,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,严格控制增量。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,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,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。
4、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,充分保障招商引资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,控制一般性项目用地;未纳入供地计划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原则上不予供地,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其他确需实施供地的项目,可以通过调整纳入供地计划。
5、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,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。保障性住房、棚户区改造住房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“三类用地”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%标准。
6、本计划中收购地块及区域是动态可调整的,本年度不能完成的可转下一年度。
三、年度供应总量及分配
2014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供应总量546.53 公顷。其中住宅用地412.83公顷(棚户区改造用地20.4公顷);商服用地 24公顷;工矿仓储用地47.1公顷;交通运输用地20公顷;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(教育科研、医疗卫生用地)42.6公顷。
四、土地供应方式
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。在土地供应方式上,除《划拨供地目录》中规定的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外,商业、旅游、娱乐、房地产开发以及工业用地均实行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公开出让。扩大有偿使用范围,把教育科研、医疗卫生用地纳入有偿使用范围,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。
五、备选地块的基本情况
2014年全市本级土地供应备选地块共40宗,面积总计为546.53公顷。根据拆迁、征收补偿和收购储备情况,实际供应地块从备选地块中选取。
1、区域分布
川汇区:16宗,面积总计100.09公顷
开发区:9宗,面积总计61.96公顷
东新区:15宗,面积总计384.48公顷
2、存量用地为8宗,面积总计57.42公顷。
新增用地为32宗,面积总计489.11公顷。
3、以出让方式供地为36宗,面积总计为506.13公顷;划拨供地为4宗,面积总计为40.4公顷。
六、计划的实施和监督
1、积极强化措施,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。计划实施中,要把握全面,突出重点,强化服务,保障供应,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、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,跟踪服务,全程保障,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。
2、加强协调配合,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。市国土资源局是供地计划的实施部门,必须严格按计划供应土地,规划、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,各区政府、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,做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工作。
2014年3月14日